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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急敗壞的美食家
發表時間 2005/11/03 09:54 回應數 123 閱覽數 16952
r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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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兩天韓良露女士在人間對於日前林小花女士文章的回應,我對韓女士有點遺憾。一直以來韓給人的印象就是美食作家。然而能夠從容且細細品嚐食物之美的人如韓女士,為何會氣急敗壞地想解釋她自己呢?我不清楚她長年旅居國外帶給她的,是否有個性上的改變。只是從文章裡面感覺到一股七竅生煙的氛圍,這種滋味,是一點美感也沒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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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回應
編號 102319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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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講 旅行真要拿旅遊指南??抱歉我從來都不用的
發表時間 2005/12/18 02:29
sherock(#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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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想對這個爭論發表什麼言論..
我只想講 旅行只是個實踐人生的方式
任誰都可以做 沒有什麼要做多少功課的事
對我來講 旅行就是旅行 去那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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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1023196#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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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過必留痕跡
發表時間 2005/11/29 03:23
阿琪(#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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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無不散的筵席 曲未散 人卻漸散 這是必然
這也是韓女士所打的如意算盤

雖然人性善忘 這裡終究難免很快就會蔓草雜生 荒廢蒼涼
可是 我們真的會忘的一乾二淨嗎
不會的 在未來的某個片刻 曾發生的過往會偶而浮現
再為某次家常閒話作註 或為某種闡述言說作證

並不是真的想置韓女士於何種田地
但無端被她擺道 欺瞞 恐嚇 威嚇
真是不舒服之至
儘管並非針對我而來
但相信廣大讀者在被她那幾篇文章 {強暴} 後
都有上述那種種極為負面的感覺

真正的敗筆 不是最原始的盧昂ㄧ文
直到林小花回應與挑戰ㄧ文刊出
我對韓女士印象仍好
只是後來她那兩篇答辯真是怵目驚心
可見其方寸大亂 動了真氣
不論是非 韓女士已成功傷害讀者的自由心靈
更何況她還是立於非之一方

如果韓女士能夠將那稿子置於案頭兩天
沈下氣來 多讀幾次 潤稿一下
也許今天會是不同氣象
可惜了

由此事件 可知這世上臥虎藏龍 高人所在多有
切勿以為天涯海角只有某人去得
切勿以為絕世文章只有某人寫得
切勿以為某歷史典故只有某人知得
切勿以為某殊異美食只有某人嚐得
就有恃無恐 將他人都打落 {該多讀史} 一輩
倒不如教訓我輩 {多讀米其林}勒

林小花固然名不見經傳 其人其文章值得喝采

PS. 二次路過 再發不平之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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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1023196#121
發言標題
法國下雪了
發表時間 2005/11/28 18:32
小花(#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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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下雪了。盧昂郊區的林子裡亦是遍地皚皚,我住在城內老區,從樓窗望出,只見鄰人們節比的中世紀老屋上也細細舖著薄雪。看來彷彿無聲的世界裡,只有屋頂煙囪冒出的裊裊暖煙是唯一動著的。雪天的世界看來寧謐潔淨而緩慢,真教人喜歡。


但我喜歡寒天,有時卻是因為它刺骨的冷意,特別令人清醒。



這個留言欄本是為了討論韓良露給林小花的回應文而被欄主開題的,或也是當初為了打發林小花這個讀者的繼續回應,才被開了這欄空間?此事前後歷經不到三、四週吧,主其事者的心態,不外就是讓讀者罵一罵,吵一吵,反正時間過了就會算了,在台灣社會什麼事不都這樣的?一個善忘但看來忙碌的社會,累積文明的進程或許會更久更慢,因為不習慣向內看地反省,不知道如何回頭面對自己犯下的錯誤,一逕拖著越來越沉重龐大的軀體與越來越看不見亮光的心靈,汲汲營營地繼續順著慾望的方向建造自我的帝國,有些政客忙著選舉,有些作家忙著旅行,太忙太忙了,忙到帝國裡唯剰龐大的自我與沉重的權力。許多難以承受的不堪記憶,至此更是不容回頭了。


老去或腐朽,就是這樣發生的嗎?可駭。


要特別謝謝幾個或許不想老得這樣快的網友們。
謝謝一路同行,「護花心切」還被人連帶著一塊兒罵的貓孃戰友,我知道你愛朋友,但更愛真理。^^
還有也許從未過來這個版上留言的努阿列夫,即使你自認是個「只有朋友,沒有是非」的傢伙,但你在另一網站上發言的精采犀利與令人噴飯的幽默,在在顯示你那靈光的腦袋對是非判准的響亮見地。
謝謝「余姓讀者」的發言義挺,我是回頭再看過去留言時,才驚見你幾度發聲,都如此適時而條理分明,很謝謝你。
還有令我感動的小書網友,體貼細心地另外開欄,將兩造文章都轉貼上去,這樣不動聲色的溫柔,真教笨拙的我慚愧。
還有七年級生JK,你的反諷能力與鼓勵,都讓我記得你。
當然還有後來出現的呼嘰將嬤嬤網友,你的「小蜜蜂」比喻很傳神,簡潔有力,三兩下把小花的境況說清楚了,令人感覺「嬤嬤級」的敏銳與溫暖。
還有我在盧昂的友人純,謝謝你的支持,即使為了避嫌這樣晚才現身,卻至少提供了另一個「在地人」的意見。(不過讚美的話私下寫就好,我看了都臉紅啊!)
還有一位幽默的「蠻皮」網友,你給人間副刊建議的文案功力真是太讚了,我的朋友看到你這篇大作後,迫不及待來電告知,實在笑翻我們了!



我知道一定還有我來不及點名道謝的網友們,包括其實我覺得是善意的潛水夫女士,我也都要謝謝你;雖說人心隔肚皮,寫出來的文字還是可以感覺出你的誠意的,也希望你的研究順利。還有最早最早曾出現的陳彥全先生,雖然我曾呼籲您轉告您所認識的韓女士面對此事,而您也沒有再出聲發言,但事到如今,或許你也與我一樣,感覺對人對事的認識與體會或許也又上了一課吧!但願這一課對你也是值得的。



能與大家一起經歷這件事的小花毋寧是幸運的吧,如果我還有一點題外話的私心,想利用這個轉眼間也將冷涼荒蕪的版面與大家「臨別留言」一番的話,還是要回到我前述對台灣社會的憂心:請大家盡可能不要讓我們的島嶼成為一個泯滅是非的善忘社會,韓良露事件影響的只是個人聲名,與公共利益關乎者小,但類似的反應態度若關乎一個國家、社會歷史的價值系統定位,大至歷史事件的公義價值未被記取,小至一個政客的無恥言行可以玩弄是非,都依附在人民善忘與功利所建構剩餘出的記憶空間裡。而「人民」恰恰不是別人,是如網路社會裡的「余姓讀者」、「JK」、「林小花」、「小書」、「貓孃」或「潛水夫」、「呼嘰將嬤嬤」與「努阿列夫」....是無數這些數不清名姓的「你」和「我」的記憶與價值原則,建構了我們社會的歷史內容。


末了,小花願用給自己的勉勵與大家分享:
有一天,當我們活到歲數夠大夠大了,千萬,千萬記得,鄉愿也罷,冷漠也罷,不要找尋各種理由或藉口,成為一個我們年輕時會瞧不起的傢伙!





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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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1023196#120
發言標題
多噹一下
發表時間 2005/11/26 10:45
噹噹噹噹噹(#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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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啦,有聽過她的名字啦,只是不很確定她是做什麼的.如果盛名不夠,多找幾隻來個同理可證,經濟價值就大大大大大起來,也算不錯.大標可以下"踢爆!!聖女慾女來找碴!!!"附幾張營養可口的照片,可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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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1023196#119
發言標題
給噹噹噹噹
發表時間 2005/11/23 07:28
貓孃(#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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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您認為韓大作家有那麼高的經濟價值,讓蘋果日報願意花篇幅介紹嗎?這樣會不會太抬舉她對社會的重要性,也太高估她的知名度啊?
我真的無意諷刺韓大作家,只是非常懷疑。老實講,在這之前,我壓根子沒聽說過這號人物呢!不過也可能是因我才疏學淺,所以才不知道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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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1023196#118
發言標題
打板得分
發表時間 2005/11/22 14:21
噹噹噹噹(#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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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處理,高舉輕放,互己伐異,這個版本來就是不公平的
還好網友很自制,用放棄來唾棄胡適亂彈


中時一招冷處理,三還是不多,四永不瘦弱,小花只能是小花,韓大作家還是大作家,吃喝玩樂寫文章的大作家
噫~~~~~
小花為什麼不去蘋果爆料?
圖文並茂也能賺稿費,給閱讀者上上求真的歷史課,一掃台灣媒體貧乏無趣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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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102319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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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發表時間 2005/11/22 10:25
余姓讀者(#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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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
雖然我早先發言過了,但發現竟然忘了謝謝妳(我相信妳並不在意這些)但這是我想對妳說的。
現在忽然有點無厘頭的指責妳一事---妳讓韓良露平白獲得那麼多知識增長見聞。。哈。。
加油∼祝妳順心 

貓孃∼
看到妳說的那件事。。我想如果有人要猜測是小花去轉寄信件,然後又為了”贏”(也許他看”林韓事件”就是”輸贏之爭”
但”贏”了什麼?或”輸”了什麼?)單單這樣假設就可以把人冠上罪名的話,那麼像是有人被詐騙哭訴無門,有人呼籲大眾為社會的不公出聲。。這些轉寄信不也一概要被他指責了嗎?如果沒有多套標準的話

看到下面的小書∼也謝謝妳為大家把文章整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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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1023196#116
發言標題
請小花為國珍重!
發表時間 2005/11/22 08:56
貓孃(#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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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已被莫名奇妙地冠上「護花心切」的頭銜,還是很願意出聲,給小花一個熱情擁抱!
  小花,我是很佩服妳的,身為一位單純的讀者,妳比誰都認真也都用功!相信多數人皆如我一般,匆匆閱讀韓良露的文章,就只當日常消費品之一,不多加思考。即使發現文章有誤,大概也抱持「懶得計較」的心態,讀過就算,不可能像妳這般嚴謹好學地查資料,甚而造訪實地。
  接連下來一連串討論與回應,莫不讓我更加敬重妳!
  有人接到轉寄來的mail,原件發自妳手,未加以求證並釐清所有流通程序與轉寄者的動機之前,便認定妳是為了「輸贏之爭」,想藉由網路的力量,取得某種勝利。這人提醒網友,網路的力量不可小覷,又要妳為自己的言論負責。然而在妳解釋事實上妳只把mail寄給幾位朋友之後,這人又說這是普通人都會有的行為反應,如果她是寫新聞稿,方式將不同等等。令我感到荒謬的是,這人既然已知網路力量不可小覷,又怎能擅自為人冠上罪名,最後又不了了之地潛水到研究室去。這種打了就跑的行為,又怎是能為自己言論負責的態度呢?反倒是妳,一而再,再而三地澄清一些多數人未曾思及的問題,我很佩服妳這樣的耐心。
  這個事件,讓我個人最深的感觸,絕對是在於權力關係的不平等,讓我個人為無奈的,是中時副刊與韓良露可以這樣高枕無憂地繼續擺爛。
  這個世界,我們的社會,現況不盡理想,還望小花為國珍重,國家需要像妳這樣的人哪∼!
PS:嗯,希望這最後一句不會太狗腿,「護花心切」這四個字已經讓我承受不住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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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102319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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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加油喔!
發表時間 2005/11/22 05:33
純(#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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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小花

真是對不起,一直到現在才出來。

我一直都只是默默的看著這些留言,但你知道,身為在盧昂的留學生,我當然是百分之百的支持你。何況,你們討論的貞德,我的課程也曾經提過…不過現在我大概不敢再這樣說了,因為妳花時間所做的田野調查,都已經遠遠超過我所學的了!現在你才是專家!
即便如此,來到盧昂,就算不是專家,只是個單純的旅客,隨著旅遊中心所提供的資訊,甚至是當地景點的指示告牌,也可以馬上知道你們倆孰是孰非…。

看到你為了這件事情煩惱,不但將論文擱下,還被一些人罵的滿頭包,結果肇事者如今還在逍遙、呼弄讀者還可以拿稿費…。

一直不想出來,是因為覺得身為你的朋友,出來說話會讓人有藉口圍剿你。現在出來說話,也不是要洩你的氣,而是我真的希望你的論文可以順利完成。

這世界上本來就很多不公平,也很多掛羊皮賣狗肉的人,我們所做的,也只能儘可能說明真相..剩下的,也只能讓其他人定奪了… 況且,就算你說明真相,也不見得會讓所有人(有雅量)去接受或明白…。

對不起,扯遠了。
不過,說實在的,有你這種朋友,真是我的榮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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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1023196#114
發言標題
小花, 加油!
發表時間 2005/11/22 03:18
小書(#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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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妳一切順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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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1023196#113
發言標題
氣急敗壞的美食家
發表時間 2005/11/22 02:08
呼嘰將嬤嬤(#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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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心了這裡很久。該討論的,都說得差不多了。只是該出現的人,始終沒出現,人間和韓良露都不認為自己有責任給讀者一個交代。看來,這些文壇名人也都依循著政客模式在面對自己的“事業“。

我其實很想跟小花說,你講的多重身分的理論太“深奧“了,很多的網友其實支持你,但是又看不懂,想不清楚。所以出現了很多但是,讓你覺得各打五十大板,很不公平。我剛剛想到了一個比喻,其實小花的多重身分,很像當年學運時的小蜜蜂大隊(不知五∼六年級生的網友,明白我的比喻嗎?),當時學生團體為了向社會發聲,表達訴求,所以有一輛車載的學生,人手一罐噴漆,到處噴“反國大,廢惡法“,“老國代下台“,等等......。其實小花所做的事,是一樣的,都是在對抗強權的“必要之惡“,否則以我們的棉薄之力,主流強權會瞥見我們一眼嗎?批評小花的網友其實是假設了“小花與良露是公平對等的存在“,而其實那種狀態從未存在過。

唉!

這次的論戰對我而言有兩個意義。

一比較簡單,關於韓良露,他的文章因為有朋友的工作與他相關,所以偶爾會看一下,但是從未引起我的感動,昨天在報上看到近作關於阿爾薩斯等等,連看都不想看逕行跳過,只覺又一騙徒。

二就有點傷感,人間在十年前對我而言是重要的“精神食糧“,然近幾年已無足輕重,原來以為是因為年長,所以很多事不再感動。這次與友人相談,才確定,是品質變差了。

小花,趕快回去寫論文。不要浪費生命了。

呼嘰將嬤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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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1023196#112
發言標題
補充與訂正
發表時間 2005/11/22 01:51
龜毛花(#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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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剛剛寫完才寄出的留言,深怕自己會犯了「韓式錯誤」,對自己憑印象的記憶引用Cocteau的話很沒把握── 論文寫久了,引用的資料不確定,心裡就是不踏實。還是邊嘆氣邊搖頭地翻箱倒櫃,把以前札記裡抄錄的舊資料找出來。筆記上這麼記載,Cocteau 是在發表於1930年的 《La Difficulté d'être》 (生存的困難)寫著:寫作是一個愛的行動,如果不是,那就只是寫罷了。(Ecrire est un acte d'amoure.S'il ne l'est pas,il n'est qu'écriture.)



呵呵,翻譯這問題,可使我想起好友W 來了,他才是文學翻譯的專家,還望他指正,小花這可是見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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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1023196#111
發言標題
寫給May與其他
發表時間 2005/11/22 00:28
花(#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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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May,


謝謝你這樣溫柔地提醒。你的文字使我想起一位好友,她有一隻狗兒喚作「妹」。妹兒是一隻不知幾度易主的流浪狗,但是被好友疼惜照顧得好極;妹兒的性情憨厚溫柔,任何人只要深深望進她的眼神裡,她這一生多舛離棄的故事便流光倒影地彷彿重現眼前,然後你看著妹兒依舊那樣善良信任著你的眼睛,定定靜靜的,忍不住那當下你會悲從中來,真願妹兒長生不死。


我是不該忘記那樣的眼神裡所訴說的千言萬語的。



這次事件,我動了兩次火氣,但說來好笑,卻全然與韓良露無關。嚴格說來應是一次半吧,半次是對人間副刊的,或應說是對主其事者的兩位昔日的詩人吧;憤怒被另一半的悲哀代替,畢竟我還是個對詩念舊的人。另一次,便是對那些中產網友義正辭嚴訓斥林小花的撻伐姿態,從另一個網站延燒到這兒來的,一種瀰漫著就我個人看來充滿「偽善」氛圍的假道德面貌。這幾天,當我專心在自己的工作與生活時,我幾乎完全忘記了「林小花」這件事。尤其這大半個月來,法國暴動引起的種族融合問題,透過電視畫面傳遞出的仇恨、絕望與哀傷,更使人忍不住想起台灣眼前所面對的內憂外患,而法不感到焦慮。當法國開始正式實施延長三個月的宵禁,那現實中在熊熊火焰與槍彈中死去與受傷的生命,與這現實裡更大的災難與痛苦比起來,韓良露這樣一個消費型的所謂旅遊作家荒腔走板的演出,又算得了什麼呢?



前文裡,最主要的喊話對象,其實就是那幾個我著實覺得對道德的層次與意涵都看得太簡單,卻對自己所處的共犯結構與言論形成的影響彷彿毫不知情的,單面向的網友們。我何嘗真會對韓良露這樣的寫作者,抱有什麼希望呢?而人間副刊的三少四壯集裡,至少還有馮光遠這樣可愛幽默的作家,反諷喜感兼俱地逗樂著為大家指出世間百態;還有我過去不認得的詹偉雄,也使我這原對運動文學一無所知的讀者,看得頷首稱好不已。人間副刊再怎麼不濟,我總還是有著老讀者的情感的。話說回來,這麼一下過後,該是韓良露倒欠人間副刊一份情了吧?以後打電話給人家,至少該更客氣點了。但願這是林小花唯一所能對人間副刊編輯的一點可笑的貢獻吧!



親愛的May,我會將你的溫暖關懷放進心底,繼續把論文最後階段趕完。雖然不知你是否真是我認識的朋友,但就像這段時間以來,網路上護「花」良多,以不同的回應形式,仗義鼓勵不斷的多位網友們,我無法一一點名指出的你們或許不知道,自己此番「下海」,也因著你們相挺,我後來也終可以更專心在自己份內的工作上,在此也請接受我的由衷謝意,不論此刻你們是在世界的哪一個角落。



法國多才多藝的詩人作家Jean Cocteau (1889-1963),曾在1930年寫過這樣的句子:寫是一個愛的行動,如果不是,那就不只是寫作了。──僅以 Jean Cocteau 這句話與所有參與或旁觀這個事件的所有朋友們共勉。在「愛」與「寫作」已被消費到無以復加的時代裡,身為讀者的你我,還能依著這點指引,在閱讀中尋找著一點慰藉與力量。




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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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102319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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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一些意見而已
發表時間 2005/11/21 21:40
JK(#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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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之前的人在指責小花使用匿名的方式
我實在不懂匿名有什麼問題和錯誤
我覺得那些人只是雞蛋裡挑骨頭
實在很沒建設性耶

名字只是一個代稱
重要的是這個人在說什麼
就像我們還不是用暱稱在討論
林小花會使用暱稱代表他不想紅
言下之意代表他不追求名利
要不然以林小花犀利的文筆和豐富的學識
在文壇上的發展也不會比韓女士差
如果今天你的言論重點放在內容
是不是用暱稱發表有何問題
況且有人(大家心裡有數)用真名還寫錯
寫錯還要硬拗
不是貽笑大方嗎

林小花只是一個代稱
代表一個看不過去的小讀者
他發表內容只是希望
其他讀者不要受到韓女士的文章而誤解
就只是這樣而已
而且他也明確的指出韓女士的謬誤之處
還有什麼好說的呢

事實擺在眼前
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要強辯呢
喜歡睜眼說瞎話
你們這些大人真的好奇怪喔
奇~怪~耶~
算了算了
多說也無用
我只是一個看不下去的七年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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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1023196#109
發言標題
只給小花,其他人無須閱讀
發表時間 2005/11/21 18:17
May(#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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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你好,作為(芸芸眾多)初期默默贊同你的讀者之一,我必須承認:我是(比你)鄉愿的。
眼前就有個鄉愿的實例:我(打從得知你在異國攻讀學位、而不是拿著兩本旅遊指南走馬看花還有稿費可領之後,就)一路滿(替你)擔心你的論文進度的(請相信我,這並非打趣、更沒有半點挖苦的意思)。為什麼我須要「一路」擔心呢?八成是因為從幾個不同的網路社群中,我發現你也「一路」、「不斷」地付出許多時間、精力、心神關切此事發展;如此一來,進行中的論文委實堪慮。
你身為第一線當事人,當然有資格、也應該持續關心此事後續演變。至於我的擔心,則包括兩部份:第一是擔心你的心情不必要的起伏;前後關照下來,我必須說:你的確冒了火氣(而且有逐漸升高跡象)。這是我個人的感受,若與實情不符自然最好。因為不論治學、處世,火氣往往都會壞事(當然未必總是如此,只是我的淺淺經驗談,你可以歸結為我鄉愿的原因)。但我無意強扮老、大對你說教、吁趕你滾回書房、惦惦做好學問甭問世事云云。只想在這兒謹慎地提醒(as a friend, if i may be):你所面對的事情有明顯的輕重緩急。總之,誠心希望你的論文能受到最小程度的影響,我滿期待你的(Again, if i may)。。
第二個部份,我想探討一下:為什麼這件事情會延續至今(當然我現在也得為這件事的延長負一丁點責,按:不管在這兒或其他地方,這是我針對這件事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發言;我盡量一次說清楚講明白)。我以為:今天這樁公案之所以延燒至今,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因為小花你緊緊咬住一個我認為即使再咬三五個月依然會在原地打轉、不會出現(你所期待的)顯著改變(頂多只是糊裡糊塗燒出另幾把莫名奇妙的無名火,不過這和你越來越無關了)。容我引用另一個網路社群版主的話:「這件事是非分明、對錯立判,沒什麼好討論的。」我也認為如此,所以始終不(覺得有必要)作聲。
但是這種不作聲,彷彿正是引起你不悅的(部份)原因。
我想說:小花,你似乎過於在乎那五十大板的具象(或曰:形而下)意義。網路意見眾聲喧嘩,如今我學會慢慢習慣不管多麼「是非分明、對錯立判」的發言、作法,網路上總有能耐冒出聲援、聲討兩造(更甭提其他林林總總好幾造)的迴音。你應該不是網路新手,照理說對此必然不感到意外。可是,比起「公道自在人心」,顯然你更相信:真理越辯越明。但前面引用過「這件事是非分明云云」,所以,我讓自己的思惟在這兒(約莫就是本月十日前後吧)劃上一道分界線,否則,無限上綱的結果,不僅焦點鬆脫,還落個沒完沒了的下場(as you can see it now)。
當然,你或許覺得此事之所以沒完沒了,不該全然由你負責(我也沒有那麼說喲,BTW)、說穿了還不是因為:耍了潑罵完街然後貓起來避不見面又一副大作家我自為之的韓良露屁股上(還)沒有傳出五十(或其他數目)大板的響聲啊!
容我弱弱地問小花:你可否為我形容一下那是怎樣的響聲?或者,你認為該怎麼作才能聆聽那個響聲?(雖然你曾明示、暗示過幾種具體做法,但我寧可承認我看不懂)又或者,你真的(那麼急著)想聽、真的要實實在在聽到,才能安息(平靜,sorry)嗎?
又,或者我該這麼問(之前也有其他幾位問過類似的):怎樣的結果,才符合你所認可的Justice is done?
又,我如果告訴你:你會不會是漏聽了我打的那一板響聲(不是因為不夠用力以致聲音太小,better yet,那一筆帳直接印在我的心板裡了)?你會不會聽漏了其他幾聲響板?而你相不相信,這些稀稀落落(其實我相信數量應該不少)的響板,雖然都沒直接打在他的屁股上,但是,假以時日,這筆帳(東一筆西一筆收不完)到頭來或許能夠匯聚成一股力量,反過來影響(甚至決定)他的屁股(該坐哪兒)。
或者,你寧可擱下課業、不計毀譽(我希望我overstate了),也要野火燎原、立馬打倒孔家店、非「JUSTICE NOW」不可?
我自己不信神鬼,壓根沒打算要你樂觀相信主有安排、人在做天在看、上帝的審判就要來到等等craps。
如果你真的那麼在意選舉結果,那我只好亮票:我的確在第一時間就投給你了。只是不知怎地,我現在的雀躍心情竟然越來越稀薄,反而開始有點擔心到最後(要等多少日子才算「最後」呢?That's the question.)畢竟要後悔──就像咱勇敢的台灣歷來無數次選舉一樣。那ㄟ安ㄋㄟ?
最後一段由於肚子餓了,急著四處找飯吃,氣急攻心亂寫一通(你看吧,還好我不寫論文)。小花你不要太介意。囉哩八唆又臭又長也向你(和其他不小心讀到的人)致歉(好消息是:我不會再來了)。
What does it all mean? Only this: Bon't worry (too much), be happy. 謹慎找出眼前最值得投諸最大心力的事情,有計畫、有步驟地慢慢、穩穩地走。
祝你學安;也祈盼論文進行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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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102319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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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在愛丁堡的你
發表時間 2005/11/21 08:11
小花(#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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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不知道引用女巫來比喻韓良露的網友,是否略為了解一點中世紀女巫的歷史背景?女巫原來是一群沒有權勢的女人,拒絕男人、教會的控制,甚至也拒絕封建社會給予的結婚或進入修道院當修女的選擇,被教會與中產階級施以報復手段,或施以異端的宗教審判,或判以違反當時有關家庭的律法,使其喪失法律資格。這項從中世紀開始,直到十八世紀才結束的獵殺女巫行動,被喻為是到二十世紀德國希特勒的歇斯底里發作,才再度在歐洲重現的慘烈大屠殺。韓良露女士在副刊擁有自己的發言平台,每週有固定版面發表自己的文章,套某位網友的話,「用膝蓋想想」,也知道「女巫」一詞套在她身上合用與否?而且現實的情境又如何?到今天我們也不見她站出來吭過一聲。


在此,趁著遠在愛丁堡的網友留下她意見的此時,除感謝她的仗義執言外,也一併提出個人對此事的回應觀點,提醒部分網友也須對自己的發言負起道德責任。原發言全文貼於另一網站,茲轉錄部分如下:



「...最後,我想對一些「我支持林小花」,但在清楚她的動機與說明後,仍不能同意林小花以匿名分身發言的網友們,提出另一個觀察此事發展的觀點。就(林小花與韓良露)這件事情的現實局勢看來,雖然「我支持林小花對韓良露的答辯意見」的聲音不小,但因為你們的發言也成為這個正在發生中事件的結構中的一部份,當你們那樣輕易地說出「我支持林小花」的同時,後面那個「但書」的力量──不論我們同意與否── 也形成了韓良露與人間副刊可以繼續保持沉默與擺爛的遁逃空間,到今天為止,他們沒有一方出來面對此事,當然多少也拜各位之賜── 這也正是我們此刻一同面臨的道德與是非處境。各位可以面對自己誠實地捫心自問,你們手上的板子,是停留在小花身上的多,還是在韓良露與人間副刊身上的多?韓良露這件事,到現在知道的人其實遠遠少於我們所以為的,她一樣繼續每週寫著拿米其林旅遊指南在尋找她夢土的專欄文章,人間副刊也是船過水無痕了,我不知道,你們聲稱的「我支持林小花」的聲音代表什麼意義,發揮什麼現實的力量了?可是卻看見後面那條「但書」象徵的棒棍所拍打製造出的聲響,淪入現實的共犯結構下所自掘出的道德困境,這是這些原來立意良善的網友們所願見的結果嗎?

作為這場論辯的當事人之一,我很清楚網友們支持的不是│林小花」這個人,是她面對韓良露的攻擊,提供她個人的答覆意見。坦白說,韓女士當初或許是在盛怒情緒中寫出的回應,缺少對她鍾情的米其林指南的查證,加上自恃與楊澤及人間副刊有多年交情,才能將一個作家的蠻橫發揮到如此淋漓盡致的程度。在這樣的情況下,說出「我支持林小花」這句話著實太容易了,但說了又如何?當壓迫或不義不臨己身,支持的話都是好說的,但是「反抗」的姿態要是會髒了手亂了髮型,大概就乖乖保持沉默與優雅,一句算了吧!諸位我所說的,對小花懷有「但書」立場的網友們,你們若真正想符合你們支持的道德,既然已經打過林小花五十大板了,就更不該姑息享有權力優勢的專業作家韓良露乃至人間副刊,畢竟寫作是韓女士的正業,她難道不該負起這一點基本責任,跟讀者致歉一聲嗎?你們對這件事的立場與討論層次,如果只停留在林小花分身匿名這件事情上,而沒有相對到中時討論區去提出你們的那另五十大板,你們就算支持「林小花」,林小花也無法敬重你們;因為從一開始,那另外的五十大板本就不是還給小花的公平,是你們應該還給你們心底的那份道德、是非與公義的。」



以上觀點,當然也歡迎原就支持林小花的網友讀者們的附議與討論。如果你曾是個沉默的支持者,此時不妨出水一下,露出你的微笑,點點頭吧!


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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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1023196#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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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韓良露呢 女巫也太抬舉了吧
發表時間 2005/11/19 07:38
愛丁堡的非在地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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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有網友用追捕女巫來形容以對韓良露的"迫害"?!!把她當成無辜劣勢受害者嗎?? 真是可笑 這件事對她有啥影響呢 頂多就我們關心的人知道 一般大眾應該還是對這位被包裝很好的美食旅遊作家有著極好個觀感 到是林小花原本好意指正 現在到要不斷替自己辯解 請想想事情原本起源 很簡單!!! 就是有人不用功被抓包腦羞 然後有資源幫她掩飾 現在是怎樣倒打林小花一板 那些對多重身份緊抓不放的人 請不要假公正!!! 就事論事 不要模糊焦點 !! 真是醬缸文化的再現!!
看不過去的路人 別說我是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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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1023196#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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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歡歡
發表時間 2005/11/19 05:44
貓孃(#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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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你真的懂得我文字中的意思,當然我也不要求你懂。酸與不酸,那是很個人而主觀的,而我相信聰明的潛水夫讀了,會知道我在文字中對她誠懇善意的肯定,也期許她未來能善盡一位傳播人的職責。
其實根本不需要選邊站或支持誰,不過就只是希望就事論事。
好吧,那麼就請妳說吧,妳說要回歸務實層面,對妳而言,務實層面又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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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1023196#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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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第一次留言的歡歡的主題:回歸務實面
發表時間 2005/11/18 18:44
J.tsai(#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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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翻看了前面幾頁,
我個人是覺得還滿有可看性
長篇的幾則一來一往的針對事情發表的觀點,雖不盡相同.

歡歡網友啊,我是覺的發言還是避免直接有挑釁的文字比較好啦..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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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1023196#104
發言標題
回歸務實面好不好
發表時間 2005/11/18 10:52
也是第一次留言的歡歡(#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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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孃,其實我看完這個討論串之後,
覺得妳實在護"花"心切,講話真酸耶
人家學傳播關妳什麼事啊
我覺得至少潛水夫沒有像妳一樣酸人吧
妳常說"如果我是林小花" 可是妳又不是
幹麻一直好像被踩了尾巴
(很抱歉,沒有要筆戰,只是看不太下去)

我支持林小花,也是因為她提供的事實,
像阿琪說的一樣,我們應該想想更務實的作法是什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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